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为保持补贴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14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种类范围不变,仍为12大类48小类175个品目。各省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在农业部确定的175个品目中,缩小范围,选择部分农业生产急需、农民需求量大的品目,作为本省域内中央财政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对于价格较低的机具可以不列入补贴范围。
考虑到各地特色农业发展需要,今年继续允许各省在上述175个品目外,可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其他品目的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廉政风险,各地应严格控制自选品目数量,具体品目可按照“有进有出”原则,进行适当调整,所有自选品目须向农业部备案。
为加快推进主要粮经作物农机化生产薄弱环节突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倡有条件的省份选择部分粮食生产耕种收及烘干等关键环节急需的机具敞开补贴,满足省域内所有农民的申购需求。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鉴于一些省内各县补贴需求不同,今年不再强调省域内补贴种类范围保持一致,明确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可结合本省实际,分区域确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